1.建设项目前期管理细则
本细则是按照青岛市目前的建设法规定的建设程序制定的,主要包括计划立项、规划定点、设计委托、初步方案报批、规划许可证申办、招投标、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办、验线开工等程序。前期工作主要由综合科负责,施工科、计财科、材料科等专业科室配合。具体程序如下:
计划立项。综合科起草立项申请报告后,上报省、市计委、省教委等部门审批,并负责催办审批过程中的一切手续。
规划定点。计划立项批准后,按照我校总体规划初步确定建设项目的位置,报规划局审批,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领取定点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设计委托。按照定点及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施工科编写设计任务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设计单位进行初步方案设计。
初步方案的论证报批。初步方案做好后,由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审定后报建管部门审批,并按建管部门要求征求消防、市政、环保、卫生防疫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科把建管部门及各行业部门审查意见通知设计单位调整、修改方案后做请照图,,申办、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招投标。规划许可证批准后,综合科通知设计单位做施工图,施工科根据工程要求编写招标文件。按照青岛市及崂山区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揭标后通知中标单位,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单位工程要求及中标通知书,由中标单位草拟施工合同,经施工科审查、各有关科室会签后,报处长审定无误,由施工科具体负责签订施工合同。
申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签订施工合同后,综合科到质监站、散装水泥办、墙改办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到崂山区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放线、验线、开工。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综合科约请地质勘察部门按建设规划批准的方案放线,经规划管理人员现场验线后开工。
2.经济合同管理细则
订立经济合同的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及行政法。
甲乙双方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
数量和质量。
价款或者酬金。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责任。
基建入经常订立的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
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中,应规定双方提交勘察、设计基础材料,设计文件(包括根预算)的时间,设计的质量要求以及其它协作条件等条款。建筑安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交工验收、双方互相协作等条款。
2)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采购、预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等合同)。购销合同要对产品数量、产品质量要求和包装质量要求、产品的价格和交(提)货期限有明确要求。
3)财产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财产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交纳期限、租赁期财产维修保养的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
4)借款合同。应明确规定借贷的数额、用途、期限、利率、结算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签订经济合同的程序步骤。
要约。由乙方向基建处提出签约提议,附合同条款文 本。
协商。基建处接到文本后,相关科室组织基建处有关人员根据学校意图与乙方协商谈判,达成初步共识。
承诺。达成初步共识后,由处长组织基建处有关人员对合同进行最后审查。
会签。达成最后共识后,内部相关科室实行会签,经办人签字,科长签字,最后由处长签字。
经济合同的履行。
经济合同一旦签订后,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就变成了一种法律行为。除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或其他原因确实不能履行外,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条款履行义务。
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不能履行合同的困难或不利于履行的情况,要明确双方责任,尽量减少损失。
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先通过协商或者协调解决。双方各自承担应承担的责任。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解决。
经济合同的管理
基建处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合同的基本知识,加强法制观念,提高素质,避免签订非法、无效合同。
签订的的合同,基建处需执三份以上。一份计财科保存,一份资料室保存,一份经办人保存。重要合同需四份以上。
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合同履行完毕后,经办人将合同与其他资料归入档案室。
3.施工管理细则
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施工科承担,有关科室密切配合。
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
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
(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基槽开挖后,应及时钎探,工地代表要跟踪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基槽进行初验,作质量评定。施工科应及时组织勘察、设
计、质检、施工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如发现地基与勘察设计不符时,由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工地代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钎探、验槽和地基处理记录,各方人员签证。未经签证或基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
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
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如确需提高工程标准,必须报科长,经科长请示领导后,方可做这变更。
4.基建材料管理细则
学校基建工程材料管理工作由材料科负责。
材料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抓好我校基建工程中所需材料的质量、供应、管理及大宗物资设备供应的招(议)标等工作,以保证我校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材料科应依据基建年度投资计划、工程项目的概(预)算及工程施工进度,编制材料供应计划及用款时间安排,上报分管处长审批。
按施工合同规定和施工科提供的材料、设备概(预)算明细,及工地代表签证的材料、设备使用时间,由材料科长下达采购计划单。
材料采购人员应根据平时对市场行情及生产供应厂家(商)的了解,提出多家材料供应厂家(商)的生产、供货能力及资信程度等情况为科领导及分管处长决策提供依据。
采购人员应依据领导的审批意见及采购计划单实施材料采购。材料采购的基本要求为质量优、价格低、供货及时、“三证一单”齐全(《产品准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化验单》)。
货到现场后,采购人员应依据供货厂家(商)提供的“三证一单”等资料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产品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对验收不合格产品应马上办理退货,并及时上报处理。
采购物资需入库的应按《基建物资仓库管理细则》办理。
物资验收(入库)后,采购人员应及时按处《财务收支制度》办理结算手续。结算要求:帐目清、手续全、不留尾巴、双方无异议。
材料科应建立单项工程供料台帐,以便工程材料结算。
工程中使用的重大设备及大宗物资供应,应实行招(议)标制,依据施工科提供的所需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供货周期等有关资料,由材料科负责编写招(议)标书。
应选择多家企业参加竞标,由材料科牵头,在施工科等有关科室的配合下,对重点竞标企业的生产、技术、供货、资信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写出考察报告供领导决策。
由材料科组织(参与)中标企业供货合同的处内会签,并对合同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大包工程中有差价材料认定、管理工作由材料科承担。
对大包工程中有差价材料应按实事求是的原则,由材料员提供真实、准确的现行市场价格。在材料科长审核、分管处长审批后由材料科组织施工单位共同签订差价材料定价通知单,并负责跟踪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我方派驻工地材料员应参与施工单位对有差价材料供货合同的签订工作,并对整个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负责把关,严格审查“三证一单”是否齐全,参与材料复验工作中的抽样、送样、取单等全过程,以确保工程用料质量。
我方派驻工地材料员对在施工现场发现的不合格、无三证、未复验的材料,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应及时上报领导,问题严重的在科领导同意后要下达停工通知单,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
工程材料结算由材料科负责,相关科室配合。
凡属我方供应的有差价材料,应依据单项工程供料台帐,由主管材料员与施工单位材料员共同签订单项工程供料一览表,上报科领导,材料科应根据单项工程供料一览表和施工科提供的材料决算数量及现行材料预算价格,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做出材料结算,并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及相关科室会签上报,做资金结算依据。
大包工程的材料结算,应依据施工科提供的材料决算数量、施工单位投(议)标时的材料报价单及我方签证的差价材料定价通知单由材料科负责对差额部分进行结算,并组织会签上报。结算的原则为我方价高补差,我方价低减还。
材料结算完毕,材料科负责组织材料采购人员上交属我方
存档的资料,归档工作具体要求按处《档案管理细则》办理。
5.基建处工程档案管理细则
一、总则
基建工程档案管理是基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基建工程
档案是学校综合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今后进行基建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基础。
基建处档案室由施工科管理,档案管理人员业务上受学校综合档案室的指导,按规定向校档案室及青岛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完整的档案材料。
基建类档案是指学校的基建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交付使用以及改建、扩建、抗震、加固、维修等项目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
归档的基建材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建设学校的历史记录,所有的工程技术人员,都有为建档、归档完善档案提供资料的义务。
各科室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工作列进职责范围,有专人负责,作为年终业绩考核内容之一。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忠于职守,刻苦钻研业务,掌握专业知识,充分利用微机管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二、归档内容
归档的综合管理文件:
上级有关基建工作的文件。
基建工作规章制度。
基建工作计划、总结、简报、大事记。
基建工作总体规划。
基建工作年度、季度总结、统计报表。
基建工程财务预决算和上级批复。
全校性总体规划、设计总平面图。
水、电、气管道分布图。
地质勘察、地形测量材料。
综合性征地文件材料。
设计院所、室形成的文件材料。
归档的工程竣工档案的内容
第一部分 工程前期及竣工文件材料
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及上级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环境预测、调查报告、设计任务书。
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工程项目申请、批准文件。
征地审批文件(包括拆迁、补偿等文件)。
规划定点文件(包括建筑红线图和道路红线图)。
工程文字审批(附方案图)文件。
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秘密
材料,专利文件,设计计算书,关键技术实验,总体规划设计,设计评价,鉴定及审批。
建筑设计的环保、消防、防疫等审批文件。
规划许可证。
开工报告表。
准予开工通知书。
委托监督、工程质量监督员通知书。
承发包合同或施工合同、协议书、招标、投标、决标、租赁等到文件、合同会签单、水、电、气、暖供应协议书。
与工程有关的会议纪要(贯穿全过程)。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预决算书及审计文件。
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质量评审材料、验收会议决议文件等。
第二部分 各种建筑材料合格证、施工试验报告。
钢材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钢筋及型钢)。
钢材焊接检验报告及焊条合格证、焊工操作证。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复验报告。
砖、砂、石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含保温材料合格证)、 准用证。
防水材料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构件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外加剂。
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土壤试验。
砂浆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混凝土配合比及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现场预应力混凝土试验。
其他。
第三部分 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流、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施工工艺、定位放线、基础、结构验收、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图纸会审。
设计变更。
定位放线。
基础验收。
结构验收。
地基钎探。
桩基施工记录。
结构吊装、预制混凝土、楼板安装记录。
现场预应力施工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施工测温记录。
施工放线测量记录。
通风道、垃圾道畅通记录。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地基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基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主体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楼地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屋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采暖卫生与煤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电气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通风与空调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电梯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分项使用功能检测记录,包括内容分四个方面共13项:
烟道、楼板堵孔情况检查记录
地漏安装、厕所、卫生间、阳台地面坡向及渗漏情况
检查记录
卷材屋面防水施工检查记录
给水(采暖)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排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排水)管道灌水(雨水)静压试验记录
散热器组装后压力试验记录
给水(采暖)管道系统压力试验记录
照明线路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普通电气设备安装动态检查记录
防雷及电器设备接地电阻测试验收记录
防水工程渗漏试验记录表
管道通球检验记录
第四部分: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综合评定表)。
单位工程分部质量评定汇总表。
保证项目技术资料核查表。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
地基与基础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主体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地面与楼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门窗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装饰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屋面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电气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通风与空调工程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电梯安装工程质量评定表(分部及分项)
第五部分 竣工图
建筑竣工图。
结构竣工图。
给排水竣工图。
采暖竣工图。
电气竣工图。
通风与空调竣工图
第六部分 与工程有关的各种声像材料(注明文字说明、工程名称、地点、时间、施工部位等)及其他材料。
三、档案收集、整理。
资料的移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手续,资料的名称、份数、页数登记造册,移交时填写移交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重要材料移交表须经移交部门科长审核签字确认。各科室及档案室分别保管备查。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由工地代表将该项工程的档案材料移交给档案室,由档案室按规定组卷,上交校档案室和上级档案馆。
其他应归档的资料,必须及时移交,全部资料要在下年度的一月十五日前移交给档案室。
归档资料必须是原件,使用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地点,一般工程前期及竣工图归档两份,其他一份,重要工程应在施工前确定归档份数,一般归档两份以上。
归档材料移交要全面及时,负责移交人员应对文件内容进行检查,做到内容真实、无遗漏,单项工程各工地代表负责对由施工单位移交的材料依照前归档内容进行检查。
竣工图必须使用新蓝图绘制,按规定加盖“竣工图”标志,并如实填写内容。
归档材料必须字迹清晰端正,图纸清楚,纸张优良,书写一律用碳素墨水,以利长久保存。
档案管理人员按规定对所收集的档案资料进行排列、组卷、编目、装订。向上级档案室部门移交的文件,如在日常工作中有查阅利用价值,档案室应复印存留,以提高利用率。
档案资料借阅
校内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资料时,须经科长以上领导同意方可查阅相关资料,档案室作好查阅记录。
查阅利用档案,一般在档案室内进行,归档资料一般不外借。确须借出时,须经科以上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出手续,并规定三日内归还,档案室作好借阅登记(注明借阅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
对所借档案资料,要妥善保护,不得转借、不得拆卷、抽页、剪裁、涂改、眉批、污损,借阅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借阅人负责。
对借还的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要进行认真清点、检查
和验收,无误后方可归档,如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对过期不还者,档案室人员有责任催还,对故意不还者,应上报领导加以解决。
安全管理
按有关规定确定档案资料密级及保管期限,经鉴定需销毁的档案资料,必须编造销毁清册,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档案室要作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晒、防鼠、防尘、防霉、防有害气体等“八防”工作,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存放档案橱俱排列合理整齐,并保持清洁卫生。
对保管的全部资料,每半年进行一次清点核对,发现破损档案应及时修复或复制。
档案室有关人员应经常检查和清除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
档案管理人员在调换工作时,对所管档案要办理交接手续,离职后对需保密材料内容不得泄露。
编研和利用
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在册档案资料按一定题目选材、加工、排列、组合编制各种参考资料,提高档案工作管理水平。
发扬热情、主动服务的精神,充分利用微机检索,提高查全率和查准率,服务于基建工作。
6.行政管理细则
各科室每日考勤必须实事求是,由科长签字后于次月2号
前报综合科,由综合科汇总经处长签字后报学校人事处。病事假1天以内由各科科长批准,3天内由处长批准,其余情况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收到的各种文件,内勤人员要分类登记,送处长阅示。根据处长批示意见进行处理。有具体时间要求的,必须催办落实。报纸、刊物的发放要及时。
以基建处名义发出的文件,要经拟稿人、科室领导签字后报处长审批签署意见后办理。
工程技术性文件的发出,由专业科办理,需要以基建处名义发出的一般性书面文件由专业科室领导签字,综合科盖章发出,重大问题请示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以处名义签署的各种经济合同,必须由处长签字后,综合科才能盖章。
需要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件,拟稿人起草文件后经处长审批,报学校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打印发出。
对一般工作介绍信由综合科视情况出具,对重要问题或需要领导决定的事宜,请示领导后方可办理。
复印文件、资料必须经各科室领导签字后方可办理。
学校、处里安排组织的各种会议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时出席,会议要有记录。专业会议记录由专业科室负责,一般行政性会议由综合科记录,重要会议要形成记要,存档备查。
本处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劳保用品、办公用品,都要先报计划,由综合科汇总报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购买。物品存放、出库要建卡立帐,卡物相符,领用物品要办理使用手续,工作调出时办理交回手续。
接待来访要热情,能给答复解决的马上给予答复解决,不能马上答复和解决的要登记下来请示领导,根据领导意见办理。
有工作关系的来宾,因工作需要安排就餐者需经处长批准后方可安排。
我处办公楼公共场所及会议室卫生由各科室轮流值日,各科室值日要认真,保持良好的办公环境。
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由综合科负责,司机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热情服务,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
需要派车接人或外出工作,需由各科科长于前一天下班前通知综合科,由综合科统一酌情安排。特殊情况有车可以随时安排。
外单位借用车辆,必须事先由综合科请示领导,经同意后方可派出。
车辆保养要按有关规定办理,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发现不正常情况要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需进厂修理的应填报申请表,将修理的部位、项目、费用结算及维修预计时间报请领导批准后方能进厂修理。
为保证行车安全,司机不准酒后驾车,行车前司机如已饮
酒,司机应主动提出不能出车请求,负责同志也不准派其出车而应另派他人。
车辆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否则造成问题由司机负责。司机
不得私自出车,发现按违纪论处,造成费用及损失由司机自负。
油料管理实行按车公里数指标考核的办法,节约用油成绩好的要予以表扬奖励。
7.基建物资仓库管理细则
一、总则
为了加强我校基建物资仓库的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保证基建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基建仓库属材料科领导,保管人员要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要求做到爱护国家财产,保守秘密,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不谋私利,不徇私情,秉公办事,讲求实效,优质服务。
二、物资的验收入库
需要办理入库的物资,在入库前采购人员应先提交入库物资的“三证一单”:《产品准用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化验单》等有关技术资料,并同时提供有经办人填写的入库验收单及科领导下达的采购计划单等单据,仓库保管人员方可办理物资验收。
保管人员应根据采购人员提供的资料和单据对入库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认真检验,确保入库物资的质量,对入库物资的
数量要及时清点、检尺、过磅,并认真与验收单核对无误后方可签字入库。
在物资验收入库中,发现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质量等与采购人员提供的资料及凭证不符时,保管人员应拒绝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并及时上报领导协调处理。
三、物资的保管
物资验收后,应及时入库,进行合理堆码,为日常的物资保管、保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库存物资应科学管理,做到分类清楚,标志明显,排列有序,堆放整齐,零整分开,安全整洁,卡物相符。对库外物资要定期检查,搞好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库房应保持通风,防止霉烂变质,需要特别保管的物资必须落实到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四、物资的发放
物资的发放(出库),要严格审批手续,计划内领用应有科领导及经办人签字方可发货,计划外及外协单位领用应有处领导批示方可发货。
保管人员要以身作则、坚持原则,认真审核领用手续是否齐全,做到手续不全不予发放,坚决杜绝发“人情货”。
发货时保管人员应认真核对领料单的名称、规格、型号,以保证所发货物的准确性。在发货的数量上,严格按定额发放,必须按过磅、检尺、点数的原则进行发放,决不允许随意改变定额超量发
放。发货时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物资的正常流动。
五、物资的清仓盘点
仓库要建立日常清点、定期盘点制度,日常发货时要随时清点,做到帐、卡、物时刻三相符。年终要彻底盘点,盘点时应有仓库保管员、科领导及财务科有关人员共同参加,依据财务科提供的《库存材料明细帐》数字进行。要认真核对仓库帐面数字及库存实物,并做好盘点记录。
盘点情况要认真填写物资盘点表,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对盘盈盘亏物资要做出盘盈盘亏表,并注明原因,上报处领导审批。
六、建立健全帐目资料
仓库要建立健全物资明细帐,物资储藏卡,对验收入库单、出库单等所有原始凭单要保管好,每月装订成本,每年装订成册。
仓库要依据出、入库单据记帐,做到计算准确,书写清晰,对盘盈盘亏物资要依据领导批示进行调帐处理,决不允许自行调帐。
应随时准备接受材料科、财务科领导对仓库进行的不定期抽查,仓库帐面数字应时刻做到对外与财务科库存材料帐面数字相符,对内与库存实物相符的三相符原则。
七、物资的回收与处理
仓库管理人员应积极开展增收节支、修旧利废活动,能回收的物资要及时回收,充分利用。
加强废旧物资的开发利用,变价出售和报废处理的物资,
要严格按校、处审批程序执行,由材料科负责处理,严禁随意自行处理。对变价出售和报废物资收入要全额上交处财务入帐。
八、仓库的安全与卫生
仓库管理人员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意识,注意防火、防盗,严格执行安全保卫制度,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库区,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危险品发放、保管制度,有完好的消防设施,保管人员应懂消防灭火知识,能够正确应用一切灭火工具,发现火情应及时扑救处理及报警。随时检查库门及灯、电源、火种情况,消除火灾、失盗等不安全隐患。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经常清理仓库内外及周边环境的卫生,保持仓库内外的清洁,保持货区、货架物资的整洁。
九、附则
仓库管理人员除完成好本职工作,应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基建处材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