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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规章制度

2012年05月16日 09:48  点击:[]

1.基建处财务管理制度

基建处计财科是在处长及分管处长领导下,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和有关法规,管理我校基建投资及校内自筹基建资金的科室。

所有基建资金的收支均应纳入计财科管理。

根据学校基建投资计划,编制年度基建财务收支计划并严格执行。

基建财务一切支出,必须严格执行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编制基建财务资金收支统计报表及在建工程财务支出情况一览表,每月报送分管校长及处长。

根据施工合同及施工科签证的完成工作量拨付工程款,拨款总额严格控制在预算数额以内。

单项工程拨款90%时停拨,待工程结算完成后结清。

竣工工程应扣留竣工资料保证金,竣工档案资料收齐后,由档案人员书面通知计财科支付施工单位保证金。

竣工工程应按规定留足一年的保修金。保修金的留存比例和使用,由施工科提出意见,书面通知计财科。

竣工工程应在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对于工程结算尾款应由甲乙双方签证认可。

 

因公外出人员所借差旅费用需办理借款手续,填写借款单,由处长审批,计财科办理支付。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五日内报销并结清借款。

加强往来款项管理,按期与有关单位对帐,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减少资金占用。

根据材料设备供应计划,落实采购资金,严格按合同规定付款。

每月计财科与仓库对帐一次,年终由材料科会同计财科进行仓库盘点,经盘点发生的盈亏应及时处理,由材料科提出意见,报处长审批后由计财科调整帐目。

财务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控制费用开支,降低工程成本。

按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加强财务档案管理,做好财务档案资料的整理、立卷和上交工作。

每两月召开一次资金调度会,对资金的使用作出统筹安排。

2.基建处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学校基建资金来源主要有:省,市基建投资、学校自筹基建资金和其他基建资金。

基建资金拨入后,计财科应将资金的数额、计划项目及用途及时向处长汇报。

 

学校的各项基建资金支出,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保证基建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基建资金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基建项目前期费用、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基建管理费用及其他经领导批准的支出。

征地拆迁,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由经办人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用款额,经综合科科长审核签字后,报处长审批。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施工单位应每月上报完成工作量,并经施工科签证,作为拨款依据。拨款时,根据工程工作量完成情况,施工单位提出拨款数额,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科长审核签字,上报处长审批。处长根据计财科提供的资金情况确定拨款额。

竣工工程保证金、保修金的拨付:竣工工程应按规定留存保证金、保修金。退还保证金保修金时,应由该工程的工地代表审查,经施工科科长审核签字,报处长审批。

工程材料款的拨付:实行大包的工程,拨付施工单位的材料款,视同拨付工程进度款。实行由我方供应一二类物资的工程,拨付材料款时,根据施工科提供的材料数量及工程进度需要,由材料员提出用款计划,材料科科长审核签字后,报处长审批。

设备采购支出,由材料科根据设备购货合同的规定提出用款额,经材料科科长审核签字,报处长审批。

基建行政办公管理费用的支出,由综合科根据各科上报的计划,经综合科科长审核签字,报处长审批。

 

非基本建设的其他支出,须经分管校长同意,经办人签字后报处长审批,方可支出。

3.基建处计财科学习制度

为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业务素质,建立良好的

会计工作秩序,搞好基本建设财务核算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学习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方面。

政治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业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国家财政法规,财务制度及基本建设方面的财务规章、会计基础理论和基本建设会计专业理论,学习研究财务工作的方法和职业道德。

学习时间:每周四下午参加全处政治学习,每周二下午为全科学习时间,科内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二小时。

学习方法:全处学习服从处里安排,全科学习以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学习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结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有的放矢。

4.图书资料的管理制度

基建处图书资料由档案室负责购买、登记、保管。

图书资料是基建处的宝贵财产,必须严加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订购的资料范围主要是各专业技术标准、规定、规范、定额、制度、标准图集及相关的期刊、参考资料等。

需购买的图书、资料,由各科室根据需要,提出购买计划,经科长审核后,管理人员报请处长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订购手续。

期刊、杂志等参考资料的订购,由各科室提出订购计划,

科长审核,资料管理人员报请处长审批同意后,向综合科提供计划购买。

图书、资料购买进货后,资料人员须在发票上签字,按财务有关规定报销。

购买的图书、资料,必须由资料管理人员登记、造册,注明书价、数量,加盖档案室章方可借阅使用。

借阅图书资料时,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必须签字、注明书名、数量、按期限归还。

个人借阅的图书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沾污,否则按价赔偿。所借资料如不急用,应尽快归还,以提高资料利用率。

若借阅人调离本处,应将所借图书资料还清,不能如数归还者按书价加倍赔偿,否则不予办理调离手续。

年终资料管理人员对图书资料进行清点,对无利用价值的图书资料列清单报领导批准后处理,对丢失、损坏的图书、资料查明原因,追究借阅、保管者的责任。

 

5.微机的使用及维护管理制度

微机的使用

各科室配备的微机,应固定使用人员,明确责任,便于微机的管理及维护。

微机一般配备不间断电源,开启微机设备的顺序是:接通交流电源——开启不间断电源——打开显示器——微机; 关闭微机的顺序是:关闭微机电源开关—— 显示器——不间断电源——交流电源。开关机应按屏幕提示进行操作。

使用微机者必须熟悉微机启动过程中屏幕上的自检显示过程,如果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运行,请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初学者使用微机,必须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有限制的操作,杜绝因使用不当而影响微机正常工作。

进行键盘操作应轻敲轻按,不得猛击乱敲。

严禁在打印机接通电源的情况下移动打印头,以免损坏打印机头。微机电源开关应间隔1分钟以上方可重新开关。禁止不断启动电源开关。

不得将食品、饮用水等与微机操作无关的物品放在微机旁,保证微机周围清洁整齐。

严禁将外来软件在微机上运行,以避免感染病毒,对于必须要安装的外购软件,必须经技术人员查清无病毒后方可安装试运行。

 

不允许操作与工作无关的程序,特别是游戏程序,不允许在微机上观看娱乐片。

微机使用者只能按所操作使用的软件在其范围内进行工作性 质的操作,不得随意操作,否则由此而引起的数据丢失、设备损坏, 将追究当事者责任。

微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突然停电,应尽快处理完正在处理的程序及工作,尽可能在电池用完之前结束工作。

每个操作人员应做好程序和数据的备份工作,避免在设备出现问题时损失内存资料,并尽快实现恢复。

微机的维护管理

微机系精密的电子设备,对使用环境的温度、湿度、和清洁程度都有一定的要求,因此,要求保持每台微机周围的环境清洁,设备整洁。

微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每年进行一次内部除尘,键盘每两年进行一次除尘,平时使用完毕应及时加盖防尘罩。

微机软件的开发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实现的目的、工作方式、处理过程、数据格式等开发,以利于今后实现数据共享。

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检查微机中贮存的程序,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微机的消耗品由各使用科室提报购置计划,由专人采购,专人保管,并做好领用记录。

 

每半年对每台微机消耗品的使用数量进行统计,上报处长。

微机属贵重设备,各使用部门必须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工作。

6.会议制度

资金调度会。

会议内容: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安排资金使用计划。

主持人:分管校长。

牵头科室:计财科。

参加人员:科长以上干部。

时间:每两月召开一次。

工程调度会。

会议内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解决疑难问题,明确后序工作要

求。

主持人:分管处长

牵头科室:施工科

参加人员:各科科长、工地代表、乙方工地负责人

时间: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合同讨论会。

会议内容:讨论合同条款,明确甲乙双方责任。

主持人:处长

牵头科室分别为:设计勘探合同,综合科;施工合同,施工科;

材料、设备订购合同,材料科;借款合同,计财科。

参加人员:甲乙双方有关人员。

处办公会。

会议内容:传达校后勤办公会会议精神,报告前段工作情况,布

置后序工作任务。

主持人: 处长。

牵头科室:综合科。

参加人员:科长以上干部。

时间:每半月召开一次。(双周星期二上午8:30分)。

政治、业务学习会。

会议内容:学习政治,业务理论。

主持:由党支部组织,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宣传委员主持。

参加人员:全体职工。

时间:每周四下午。

设计方案论证会。

会议内容:对设计方案进行座谈、讨论。

主持人:分管处长。

牵头科室:综合科。

参加人员:使用部门有关人员、设计人员、综合科、施工科有

关人员。

7.廉政规定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用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的各项法律、法规、规范及规定,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按经济规律办事。

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收受礼品,不行贿受贿。

周密安排资金计划,合理控制经费开支,不乱用、挪用基建资金,发挥投资效益。

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办法,增加工作透明度。

严格审查预算,控制工程总造价。

严把工程质量关,不沽息,不迁就。

虚心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审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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